(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進一步實施素質教育,持續(xù)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選拔藝術人才,繁榮發(fā)展校園文化,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河海大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具有突出藝術特長,有較強的視奏、視唱、表演能力,高中階段文化成績優(yōu)良,身心健康,且符合相應類別報名條件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均可報名。器樂類、聲樂類、舞蹈類報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樂團、合唱團、舞蹈團經歷。高中階段擔任校級藝術團成員一年以上,并隨團參加相關地市級及以上藝術比賽活動,所在團體獲地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二)個人特長突出。在高中階段參加地市級及以上藝術比賽活動個人項目中獲地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三)取得報考項目社會考級最高級證書(例:如最高級為十級,須取得十級證書)
二、招生項目及人數
我校2023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為10人。招生項目及擬認定人數如下:
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