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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深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fā)布關于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收入財產限額的通知,公布了限額標準: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收入限額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財產限額
3人及以下家庭(含單身居民)財產66萬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財產87萬元(含)以下。
(文章來源:中國網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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